tmf123
發表於 2015-1-26 10:49:14
孩子还小,但不告了就不叫强奸了吗?
潜藏多年
發表於 2015-1-26 10:55:04
foxcwd 發表於 2012-11-2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好像有个什么名堂来的,忘记了。一种心理学,爱上强奸犯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银河战狼
發表於 2015-1-26 10:59:31
这个新闻确实奇葩了一把
xuebao456
發表於 2015-1-26 11:00:01
还有这事?
dfgly3
發表於 2015-1-26 11:08:09
顶天算嫖娼!
lyfstc
發表於 2015-1-26 11:23:34
牛呀 呵呵
helanren
發表於 2015-1-26 11:47:00
foxcwd 發表於 2012-11-2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好像有个什么名堂来的,忘记了。一种心理学,爱上强奸犯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REX_patton
發表於 2015-1-26 11:51:00
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给你上,不舒服我就告你强。/女。干!”(为了不被河蟹)
jh007
發表於 2015-1-26 11:51:01
人就是动物,男人女人都一样
895250383
發表於 2015-1-26 11:51:56
爱上强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