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f123 發表於 2015-1-26 10:49:14

孩子还小,但不告了就不叫强奸了吗?

潜藏多年 發表於 2015-1-26 10:55:04

foxcwd 發表於 2012-11-2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好像有个什么名堂来的,忘记了。一种心理学,爱上强奸犯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银河战狼 發表於 2015-1-26 10:59:31

这个新闻确实奇葩了一把

xuebao456 發表於 2015-1-26 11:00:01

还有这事?

dfgly3 發表於 2015-1-26 11:08:09

顶天算嫖娼!

lyfstc 發表於 2015-1-26 11:23:34

牛呀 呵呵

helanren 發表於 2015-1-26 11:47:00

foxcwd 發表於 2012-11-2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好像有个什么名堂来的,忘记了。一种心理学,爱上强奸犯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REX_patton 發表於 2015-1-26 11:51:00

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给你上,不舒服我就告你强。/女。干!”(为了不被河蟹)

jh007 發表於 2015-1-26 11:51:01

人就是动物,男人女人都一样

895250383 發表於 2015-1-26 11:51:56

爱上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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