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jws637
發表於 2015-3-19 11:11:28
simons2s 發表於 2012-6-2 2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汗,人山人海啊,是不是还得批斗、
80年代没批斗了吧。
Playboy3321
發表於 2015-3-19 11:14:32
长见识了
xpqfgs
發表於 2015-3-19 11:33:33
奇事年年有,最近特别多啊
henliubi
發表於 2015-3-19 11:41:33
公审吗{:7_267:}
chebia166
發表於 2015-3-19 11:45:05
当年确实有震慑力
现在呢
dapangniao
發表於 2016-9-24 01:25:36
有没有视频
itachy
發表於 2016-9-24 02:58:30
真古董啊这些照片
chambers
發表於 2016-9-24 03:43:33
现在的法律是越来越看不懂了,该毙的不毙
annn123
發表於 2016-9-24 03:49:15
那个年代流氓罪都是死刑啊
l7210624
發表於 2016-9-24 08:02:13
wtg142 發表於 2012-6-2 1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不是当官的。
要是当官的,就定性为嫖娼了!
那时候没有嫖娼罪这么一说,只有流氓罪,管你是谁,都是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