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安娜 董时珊 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公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油气改革再迈至关重要一步。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9月5日。从内容上看,与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相比,征求意见稿主要做了以下几点调整完善:一是调整了价格监管对象,不再对每条管道单独定价,改以管道运输企业为监管对象,区分不同企业定价;二是明确了新的定价方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输价格;三是细化了价格成本核定的具体标准;四是调整了价格公布方式,由国家公布具体价格水平改为国家核定管道运价率,企业测算公布进气口到出气口的具体价格水平;五是推行成本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天然气管输环节定价机制调整,以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集中民智,并同时拟定成本监审办法,意味着国家对天然气等重要商品的定价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说。
天然气管道运输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近年来,随着国内管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旧管线互联互通的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迫切需要改革。
“一定要有公开、公平的管输定价办法;同时也应建立起成本监审制度。”景春梅说,“这不只是天然气定价市场化的需要,也是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的需要,更是成功推进油气改革方案落地的基础。”
天然气价格改革是一个世界性的命题,美、英等多个国家先后进行过相关改革,最终形成了市场化定价模式。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是在充分吸取了欧美等国此前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油气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原天然气管输价格管理方式做出的慎重修正。
“征求意见稿中相对以往的调整,不但为未来第三方公平准入提供了缴费标准,也响应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市场机制改革方向。”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刘广彬说,“整体来看,做到了对象明确、方法明确、公开公布,细节也更为具体。”